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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彩虹魚的成熟
喜歡裡面的字句,作為以後的座右銘,努力的方向。
今天EQ又不好了,因為有人又去挑戰我那堅不可破的教育原則與價值觀。
我無法認同同為教育界同事,卻用自己利益為出發點來挑戰我於法於情都合理的立場。
講法,明明是我先借的活動場所,為何是我要讓那一個空間,只因為她是管理單位,他要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?他可以不依照規章去做使用登記?那為何下午人事室來詢問我另一個場地跟他們的活動衝突時,當他們知道我先借用,且活動人數一樣多卻懂得遵守規章,且還同理的問我,『你很早就借了喔?』『雖然我們是教育部副司長要來演講』那我們另外找空間好了!讓我感動的是,至少還有同事跟我一樣願意遵守規章與同理辦活動得人。
我反省了又想了想,是我不對嗎?那為何我常幫那個單位義務工作時,他們確認為應該,但是有利益衝突時,且不照規章走時,卻是第一個犧牲我?
那我是不是該收起對那個單位的熱誠,一切按照規章不再雞婆去做那些事呢?
看著彩虹魚那篇人家轉寄給他的文章,我低頭思考.....更該低頭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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